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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的指南 餐饮业和集中供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如何确保食品安全)

类别:百科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12    浏览:11

第一章 总则

  1. 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但不包括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品摊贩。
  3.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 餐饮业

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早点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和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的酒吧、咖啡厅、茶室等。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二)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

餐用具和用具,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建立餐用具和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对餐用具和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记录清洗消毒情况。
  •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对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和用具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用具和用具,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