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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身亡法律责任划分与聚餐劝酒违法性探讨 (饮酒身亡法律责任)
类别:百科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10 浏览:10
朋友聚餐宴请中的饮酒责任
朋友聚餐宴请是一种正常的社交活动,在宴请中举杯敬酒属于合理的活动范畴。但如果认为大家只要坐在一起,在酒桌上端起酒杯喝酒,互相之间就有了法律责任和义务,这显然是不符合立法的本意的。
饮酒者作为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身是否可以饮酒,酒量的多少具有判断力和控制力。特别是你明知自己的身体状况,患有疾病不能饮酒的情况下,而其他的同饮者也并不知道你的身体状况,你在不能饮酒的情况下还继续饮酒,应当对自己的饮酒行为及后果负责。
并且在民法典出台后,也已经明确了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各方分担损失的。这一种裁判原则的适用是需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才能够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共同饮酒属于情义行为,不应当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来判决由各共饮者分担损失,而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同饮者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
同饮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分析因素
- 死亡的结果与饮酒有无直接的因果关系,例如:对方身体本身就患有疾病不能饮酒或服用了不能饮酒的药物等情形。
- 有没有证据去证明酒桌上有存在恶意的劝酒和罚酒的行为,对于过度饮酒的情况有没有尽到提醒制止的义务。
- 是否将醉酒者处于危险状态而没有及时将他送到医院治疗或者是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