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周举聚餐喝酒返回家中身亡,周举的妻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一起参加聚餐的11个同桌承担侵权责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万梅等的诉讼请求。
饮酒身亡责任划分
礼俗行为与法律责任
朋友聚餐是一种正常的社交活动,举杯敬酒属于合理的活动范畴。但同饮者彼此之间并不必然存在法律责任和义务。
民事行为能力人责任
饮酒者作为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的饮酒能力和后果具有判断力和控制力。明知自身身体状况不能饮酒,且同饮者不知情,继续饮酒致死,应自负其责。
公平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
民法典明确了公平责任原则,但该原则仅适用于法律规定明确的情形。共同饮酒属于情义行为,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同饮者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
同饮者过错情形
1. 强迫性劝酒
2. 明知对方醉酒失控未及时送医
3. 酒后驾车未劝阻
4. 宴会的主人未确保参加者安全
劝酒致死法律责任
劝酒致人死亡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下情形会承担法律责任:
1. 强迫性劝酒
2. 明知对方醉酒失控未及时送医
3. 酒后驾车未劝阻
4. 宴会的主人未确保参加者安全
聚餐劝酒注意事项
1. 适量饮酒,避免过量
2. 相互提醒、劝阻过量饮酒
3. 文明饮酒,避免赌酒、斗酒
4. 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酒量和后果负责
5. 醉酒者不得驾车
女子驾考后与教练喝酒死亡事件
女子驾考后与二名男教练喝酒,在酒店离奇身亡。经警方调查,排除他杀可能性。该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